总检察官办公室:教科部禁止学生在校身着宗教服饰的规定完全合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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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通社阿斯塔纳10月21日电 教科部禁止在校学生在校园中穿戴"希贾布"等宗教服饰完全合法。

这是哈萨克斯坦总检察官办公室在对Today.kz做出的书面答复中做出的官方表态。

"我国教育机构针对学生制服所做出的要求,以及内部管理条例、规定和章程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。"书面回应中这样写道。

总检察官办公室称,根据哈萨克斯坦宪法第22条之规定,每一位公民均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,但同时该权利的实现条件,不能同人权、公民权和经过授权的合法的国家行为相抵触。

而根据《宗教事务和宗教组织法》第3款第7条之规定,任何人均无权以宗教信仰的名义,拒绝服从哈萨克斯坦宪法和其他法律的相关条文。

"因此,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条款当中对学生在校期间着装要求的规定,并没有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造成侵犯。"总检察官办公室在书面回应中称。

日前,哈萨克斯坦教育和科学部联合司法部、宗教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部,针对近期国内舆论较为关注的"学生在校期间身着宗教服饰"问题,作出了官方表态:教科部声明,在校学生在校园中只允许身着学校章程中规定的服饰,而宗教服饰不在此列。

教科部副部长耶勒米拉•苏罕贝蒂耶娃表示,学生离开校园范围后,可以重新穿戴宗教服饰,对此校方无权干涉。

"但必须重复强调的是,在校期间,任何学生都不可以穿戴宗教服饰。我们认为,这一规定符合公平原则,且未对任何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权造成干涉。" 苏罕贝蒂耶娃说。

司法部副部长扎乌列什•巴伊莫勒迪娜则强调,这一规定早已有之,并非新近提出。(编译:木合塔尔·木拉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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